中国驻马来西亚领事馆发言人6日就中马互免签证协定停留期等焦点问题做出了解释和评论。
发言人表达,上个月,习近平主席对马来西亚进行国事访问,访问期间,两国领导人见证交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马来西亚政府关于互免持公务普通护照和普通护照人员签证的协定》。协定将在两国政府履行必要程序后生效。该互免签证协定有效期5年,此后自行延期5年。根据协定有关规定,中马目前互予对方国家公民的免签入境安排维持不变,即双方公民可免签入境对方国家单次停留不超过30天。同一时间,根据国际惯例,协定明确了对缔约一方公民在缔约另一方境内免签停留的期限,即每180日累计停留不超过90日。对免签回国的外国公民来说,指从任意自然日向前溯及的180日内,在华停留不超过90日(该90日不包含持用签证、APEC商务旅游卡还有居留证在华停居留的时间)。
如入境时溯及的180日内免签停留时间累计已满90日,则无法再享用免签入境政策;累计不满90日,但剩余停留时间不足三十号的,本次免签停留不可超过剩余的免签停留时间。中国人免签来马亦按此操作。我们相信,伴随协定下步生效执行,将进一步扩大两国之间的人文交流,加深两国人民的相互了解,促进各领域交流合作走深走实,推动中马构建高水准战略性命运共同体建设迈上新台阶。中国驻马来西亚领事馆将仍然为两国人民的友好交往保驾护航。
马媒:90天互免签证需每30天离境后再一次入境 《南洋商报》此前报道称,马中两国马上执行的90天互免签证新政策,非单次入境停留90天,旅客每次入境可停留天数不超过30天,之后须离境后再再一次入境,累计不超过90天。马来西亚移民局也表达,将于5月正式公布有关免签入境天数的计算方法和执行细节,以协助公众和旅客更清楚掌握新政策,避免因误解规定而出现违禁逗留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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