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非移民签证再出新规:F1、H1B、L1等签证申请人需回国面签!
作者:江西顺签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5-9-9 10:13
2025年9月6日,美国国务院发布非移民签证NIV审理新规,同步更新了全球申请人的签证面谈预约指引,新规自发布之日起立即生效。这一调整直接关系到各类赴美观光、工作、学习等人群的签证申请流程,尤其是预约地点、资格审核、费用退还等关键环节均有明确要求。
具体翻译如下如有错误的地方欢迎指正
在申请人居住国审理非移民签证申请2025年9月6日
最新更新时间:2025年9月6日
美国国务院已立即更新所有非移民签证申请人预约签证面谈的指引,具体内容如下:
1. 签证面谈预约地点要求:美国非移民签证NIV申请人应在其国籍所在国或居住国的美国大使馆或领事馆预约签证面谈。
2. 特殊国家申请人安排:若某国美国政府未开展常规非移民签证业务,该国公民须在指定的大使馆或领事馆申请签证居住在其他国家的情况除外。可查看下方列表确定非移民签证申请的指定地点。
3. 申请人需注意事项:
居住要求
:若申请地点基于申请人的居住身份,申请人须能证明其在申请所在国的居住情况。
费用说明
:在国籍所在国或居住国以外的美国大使馆或领事馆预约非移民签证面谈的申请人,可能会面临更难符合签证申请条件的情况。此类申请所缴纳的费用不予退还,也不可转让。
预约可及性
:不同地点的非移民签证面谈预约等待时间各不相同。在国籍所在国或居住国以外申请的申请人,需预计等待更长时间才能获得预约。
现有预约处理
:已预约的非移民签证面谈通常不会被取消。
4. 例外情况:本指引不适用于以下申请人:A类、G类、C2类、C3类签证申请人、外交类或公务类签证申请人无论签证类别如何,或因《联合国总部协定》涵盖的出行目的申请签证的申请人。此外,基于人道主义或医疗紧急情况,或出于外交政策考量,也可能会批准少量例外申请。
新规对不同签证持有者的具体影响:这几类人需重点调整申请策略
美国非移民签证涵盖B类旅游、商务、F类留学、J类交流访问、H类工作、L类跨国公司调派等多个类别,新规对不同人群的影响差异显著,以下为分类型分析:
1. B类签证旅游、商务:跨地区 “刷预约” 更难,费用风险需警惕
B类签证是申请量最大的非移民签证类别,涵盖赴美观光、探亲、短期商务如参加会议、洽谈合作等场景。新规对B类申请人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两方面:
“跨地区预约” 成本升高
以往部分申请人因本国使领馆预约等待时间过长如某国等待期达6个月,会选择前往邻近、等待时间短的国家申请如从A国前往B国,B国等待期仅1个月。但新规明确,此类跨地区申请 “通过概率可能降低” 使领馆会更严格核查 “为何不在国籍国 / 居住国申请”,若无法给出合理理由如在B国无亲属、无商务关联,易被以 “申请地点与申请人关联不足” 拒签;同时,即便拒签,已缴纳的签证费也无法退还。
居住在非国籍国的申请人需备齐证明
若申请人长期居住在非国籍国如中国人在新加坡工作,持有新加坡长期居住证,计划在新加坡申请B类签证,需提前准备好新加坡居住、工作、租房合同等证明材料,证明 “在新加坡的合法居住状态”,否则可能被要求返回中国申请。
2. F类留学、J类交流访问:时间规划需提前,避免因预约延误入学
F类签证针对赴美留学的学生,J类针对交流访问学者如高校交换生、科研人员,这类申请人的核心需求是 “按时入学/赴任”,新规带来的最大挑战是 “预约等待时间不确定性增加”:
非居住国 / 国籍国申请可能延误时间
若F类申请人为中国国籍,因特殊原因如在英国读本科,计划本科毕业后直接赴美读硕士,暂未返回中国,计划在英国申请F类签证,需注意:英国使领馆的F类签证预约等待时间可能因 “跨地区申请人数增加” 而延长新规后,更多无法在本国申请的人可能涌向英国,若未提前规划,可能错过开学时间。建议此类申请人:若在非国籍国/居住国申请,需至少提前34个月开始预约,同时备选 “返回国籍国申请” 的方案,避免延误。
紧急情况可申请 “例外处理”
若申请人已拿到美国学校的入学通知书,且开学时间临近如1个月内,但本国/居住国使领馆预约等待时间过长,可尝试申请 “例外处理” 需提供学校出具的 “开学时间证明”、“延误入学将导致名额取消” 的说明,以及 “本国/居住国无更早预约名额”的截图,经使领馆审核通过后,可获得优先预约或跨地区申请的资格。
3. H类工作、L类跨国公司调派:跨国调派需同步确认申请地点,避免影响工作安排
H类签证针对赴美工作的外籍劳工如技术人员、专业人才,L类针对跨国公司内部调派人员如中国分公司员工调派至美国总公司工作,这类申请人通常由美国雇主协助办理签证,新规对其影响主要体现在 “申请地点与工作关联的匹配度”:
L类申请人:需与调派地点匹配
若中国某公司跨国企业将员工调派至美国加州分公司工作,员工为中国国籍、长期居住在中国,按新规需在中国申请L类签证;若员工因工作原因暂居日本,计划在日本申请,需提供日本的居住证明、公司出具的 “暂居日本的工作证明”如在日本分公司短期支援,否则使领馆可能要求返回中国申请,影响调派进度。
H类申请人:跨地区申请需雇主协助说明
若H类申请人如中国籍技术人员,受雇于美国某科技公司因本国使领馆预约等待时间长,计划在加拿大申请,需由美国雇主出具 “为何需在加拿大申请” 的说明如申请人近期在加拿大有项目合作,无法返回中国,同时申请人需提供在加拿大的项目证明、居住证明,否则易被拒签。此外,若申请被拒,雇主协助缴纳的签证费也无法退还,需雇主与申请人提前沟通风险。
4. A类、G类等外交 / 公务签证:基本无影响,按原有流程申请
如新规所述,A类外交签证,如外国驻美使节、G类国际组织签证,如联合国工作人员、C2/C3类与联合国相关的过境、官员签证等类别,不受 “在国籍国 / 居住国申请” 的限制,可按原有流程在任意有受理资质的使领馆申请,审核标准、预约等待时间均无明显变化,此类申请人无需调整策略。
给申请人的 3 条实用建议:避免踩坑,提高申请效率
结合新规要求,为帮助大家更顺利地申请非移民签证,提供以下 3 点建议:
优先选择国籍国 / 居住国申请
除非有明确的 “理由”,否则尽量在国籍国或居住国申请,避免跨地区申请带来的拒签风险和费用损失;
提前查询预约等待时间与指定地点
通过美国国务院官网查询 “各使领馆非移民签证预约等待时间” 及 “特殊国家的指定申请地点”,合理规划申请时间建议至少提前23个月开始预约;
材料准备需 “针对性匹配新规要求”
若在居住国申请,提前备齐居住证明;若申请 “例外处理”,重点准备紧急情况相关材料;跨地区申请前,先通过使领馆咨询通道确认 “是否符合申请条件”,避免盲目提交。
美国非移民签证新规的核心是 “强化申请地点与申请人的关联性”,减少非必要的跨地区申请,从而优化审理效率。对于申请人而言,需及时调整申请策略,重点关注 “地点匹配度” 和 “材料完整性”,才能更高效地完成签证申请,避免因新规调整导致延误或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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